连州市创裕房地产中介服务部:
本委于2020年9月18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欧娜娜、陈爱娇、石丹青与你单位关于拖欠工资等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连劳人仲案字〔2020〕157、159、160号),欧娜娜要求你单位支付2020年4月7日成交金海丽城2502室中介服务费佣金:15511.64元。陈爱娇要求你单位支付2020年4月11日成交白水路民富街二巷4号中介服务费:4440.00元。石丹青要求你单位支付:1.2019年11月6日成交东华路106号海富御景新城御珍苑5座402中介服务费佣金:2716.00元;2.2020年3月1日中介服务费佣金:3552.00元;3.2020年3月1日成交巾峰豪庭C7座303室后勤佣金500元。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案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连州市连州大道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仲裁庭开庭审理该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作缺席审理,并作出裁决。
特此公告。
本委地址:连州市连州大道西119号
经 办 人:古敬航、黄卫裙
联系电话:0763-6667539
连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日